通知
关于2015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2015年1月5日至1月12日接受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候选人应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2、候选人应完成第一个服务期,并被所在单位列为2015年度出国计划人选。
3、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
4、符合《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6、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机构、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慎重考虑。
二、网上报名
请申请人于2015年1月5日至1月12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按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三、应提交材料的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完成《申请表》网上填写后,系统自动形成。由院长签字、盖章。
电子版单位推荐意见由人事处整理汇总后以word形式发送北医人事处人才办。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职称(如无证书,请到人事处开具职称证明)、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网报时请将此三个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6、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证明材料为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成绩通知单。
②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的证明材料为学历或学位证书。
③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为: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曾留学单位及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对曾留学国与拟留学国使用语言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供曾留学单位出具的工作语言为相应语种的证明。
④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包括参加相应语种考试并取得等同于CECRL B2级的证书或成绩,如德语TestDaF12分以上,法语TEF541分以上、TCF400分以上、DELFB2,西班牙语TELEB2,意大利语CELI3、CILSDue B2、PLIDA B2等。
⑤对赴非英语国家留学的人员,如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申报时提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即可;如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含邀请信中未明确工作语言者),应达到相应语种合格要求,并提交相应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8、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9、其他材料
①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提供符合高级研究学者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②在研材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③论文首页:论文首页扫描件。除非申请的具体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供,申请人所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
10、受理机构请直接选填“北京大学”,单位联系人填“向俊”,联系电话填“010-82801627”。
11、关于项目的详细内容请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aa83f7198a82419499386d43a0afbb29.shtml查询。
四、书面材料提交
请申请人于2015年1月12日11:30前将《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中所列的所有材料两份及个人申请书一份报送人事处,并将草拟好的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yuanrs@126.com。
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联系:
吕老师 2832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