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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选派2016-2017年度校际交流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3 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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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的校际交流选拔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2016-2017 年度校际交流学者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与名额:

  1、选派人员应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外语基础,身心健康,符合我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

  2、被选派者在我院连续工作至少2年以上。

  3、综合考虑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申请人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接收学校的实际情况、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决定派出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青年教职工。

  4、2016-2017年度校际交流学校名额及待遇概况见本通知附件。

二、所需材料:

  1、校际交流申请表(一份)。

  2、校际交流申请人信息汇总表(一份)

  3、候选人详细简历(中英文各一份)、研修计划书(中英文各一份)。

  4、候选人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外语要求按北京大学人事部“关于修订我校校际交流外语要求的通知”规定执行。

  5、半年内的体检证明。

  6、待正式确定候选人的交流学校后,需候选人准备2-3封推荐信(英文)。

   第1、2、3、4、5项材料请务必于2015年11月23日16:00前报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到liuyuanrs@126.com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选报学校时,一定要先上网查询接收学校是否有合适的专业和院系。

  2、一旦交流学校确定接收,本人不得无故推迟行期或中途要求更换交流学校。

  3、每个候选人最多可选择3所交流学校,其中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的大学只能填报1所。

 

          人事处

        2015年10月23日

 

 

 

附件:

附件1、2016-2017年度校际交流名额及待遇概况.doc

附件2、校际交流申请表.doc

附件3、校际交流申请人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关于修订我校校际交流外语要求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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