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选派2016-2017年度校际交流学者的通知
一年一度的校际交流选拔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2016-2017 年度校际交流学者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与名额:
1、选派人员应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外语基础,身心健康,符合我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
2、被选派者在我院连续工作至少2年以上。
3、综合考虑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申请人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接收学校的实际情况、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决定派出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青年教职工。
4、2016-2017年度校际交流学校名额及待遇概况见本通知附件。
二、所需材料:
1、校际交流申请表(一份)。
2、校际交流申请人信息汇总表(一份)。
3、候选人详细简历(中英文各一份)、研修计划书(中英文各一份)。
4、候选人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外语要求按北京大学人事部“关于修订我校校际交流外语要求的通知”规定执行。
5、半年内的体检证明。
6、待正式确定候选人的交流学校后,需候选人准备2-3封推荐信(英文)。
第1、2、3、4、5项材料请务必于2015年11月23日16:00前报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到liuyuanrs@126.com。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选报学校时,一定要先上网查询接收学校是否有合适的专业和院系。
2、一旦交流学校确定接收,本人不得无故推迟行期或中途要求更换交流学校。
3、每个候选人最多可选择3所交流学校,其中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的大学只能填报1所。
2015年10月23日
附件:
附件1、2016-2017年度校际交流名额及待遇概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