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会计人员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员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会计人员从业行为,根据《会计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道德准则
(一)遵纪守法:会计人员应当遵守《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制度规定,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禁弄虚作假,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二)爱岗敬业: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胜任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
(三)诚实守信:会计人员应当对医院忠诚,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并及时按规定处理,切实做到诚实可信,履行承诺。
(四)坚持准则:会计人员应当坚持原则,遵守《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其他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把关,强化会计监督。
(五)廉洁自律:会计人员应当清正廉明,以身作则,不得利用自身的工作之便贪污公款。
(六)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经济事项应当实事求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隐瞒事实真相。
(七)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秘密,除按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漏医院会计信息。
(八)文明服务:会计人员应当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使会计部门成为对内、对外文明服务的窗口。
(九)规范操作:会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岗位自责和工作流程的要求办理财会事宜。
(十)明确责权:会计人员应当对自己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如发生工作失误,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勇于承担责任,积极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条 行为规范
(一)作风严谨:会计人员应当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无延迟、无遗漏、无差错的工作目标。
(二)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度规定。
(三)信息支持: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岗位的工作情况,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医院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四)严格监督: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会计监督的职责,准确判断各种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理的界限,坚持原则,对本公司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汇报,不断提高会计监督水平;同时要更新会计监督观念和改进工作方法,寓会计监督于服务之中。
(五)提高技能:会计人员应当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更新、扩展和提高知识及技能。
(六)开拓创新:会计人员应当结合会计工作的特点,在运用已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追求创新思维,不断完善管理体系。
计划财务处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