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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6163线路检测2018年度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8-09-28 15: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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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资产清查工作以2018年9月30日为资产清查的时间点。

我院计划于2018年12月14日前完成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固定资产(图书除外)和无形资产的清查工作。

二、具体步骤如下:

(一) 准备阶段(2018年9月25日—2018年10月12日)

1、根据本次清查重点内容制定资产清查时间表。

2、各科室将资产管理员报总务处,根据各科室存量资产情况对各科室资产管理员进行自查及抽查时间安排。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2月7日)

1、科室自查阶段(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9日)

各科室根据科室卡片逐一对实物清查盘点。根据总务处提供本科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明细核对本科室资产。

2、清查办公室复核阶段(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26日)

总务处对各科室清查盘点进行复核,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合法证据,根据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清查办公室下科室清查阶段(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2月7日)

总务处根据各科室清查盘点结果及自查阶段中问题资产处理情况,对科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实地复核。

(三)数据整理阶段(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4日)

总务处整理《资产清查工作明细表》。

(四)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2018年12月17—2018年12月31日)

1、院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对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初稿等有关材料进行预审。

2、资产清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与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初稿进行核对及沟通。

总务处

201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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