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院榜样
守卫精神梦家园——司法精神病学家李从培教授小记
一、家运与国运的必然
李从培教授于1925年1月10日出生于天津宝坻县,1944年考入北京大学医学院医疗系,1950年毕业后,先后在北京大学附属医院、甘肃天水市精神病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从事精神病学临床工作和司法精神病鉴定、研究、教学工作。1994年退休后被返聘为单位的疑难案例会诊和医学鉴定专家。做为国内著名的精神科医生和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的重要奠基人之一,他在精神科这个特殊领域里工作至今63年,即将90岁高龄仍然在为患者服务。用他自己的话说,“一辈子都在守护精神病人的家园”。
李教授祖辈到清代发展为科举官宦世家,出过多位进士、举人,也曾有人任职知县、知州。他的伯父和父亲都是清末秀才。科举被废除后,他的父亲在京师法律大学堂毕业,先后在北京、天津、保定和沈阳等地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检察厅任刑庭主任、推事和检察官等职,日伪统治时期曾做私人律师。父亲的职业也许对他日后选择司法精神病学做为职业生涯产生了影响,但影响最深的,还是父母亲的性格、为人处事的方式、以及思想上的教育和潜移默化。
据他回忆,父亲思想较保守,重教好学,喜好旧诗文,不喜交往,为人谦和、一向自命清高,坚守本分,淡薄名利,做检察官和法官数十年,为官清正廉明,博得名声。父亲在天津检察厅任检察官时,曾主审过清末民初一件轰动全国的案件——“杨三姐告状”案,以这个案件为背景的小说、戏剧等流传至今。同名剧作的原作者成兆才,其原籍离事件发生地仅十几里路,对乡土人情比较熟悉,听坊间和同乡说起案件之后就编写了剧本《枪毙高占英》,后改名《杨三姐告状》,演出后引起轰动。剧中厅长名为“华治国”,寄托着作者的某种愿望。后来的剧本将“华厅长”改为“杨厅长”,并被认为以当时的直隶警务处长兼天津警察局长的杨某为原型,其实是以讹传讹。事实是杨三姐兄妹二人上诉到当时的直隶高等检察厅,不久即由天津当局派员到坟地开棺验尸使得真相大白,疑犯高占英归案后于翌年被判处死刑。当时到现场办案的是天津地方检察厅指派的人,民间见官即习惯地想象成最大官而且迅速互相传话,其实即便是厅长也不会是警察厅长,杨三姐兄妹在世时曾接受过记者采访,言称他们当时也不知道审案和来验尸的是什么人,更不知道姓甚名谁。按照当时司法程序和剧本情节,这起案件的负责机构都应当是检察厅。原剧作者根据剧情需要设计了“厅长”这个人物,后来的剧本更是搞混了警察和法官的职责。李教授和弟子闲谈时提到父亲当时就在天津地方检查厅任刑庭主任和检察官,直接负责审理这起案件,事后还向孩子们谈起“开馆验尸”一事,只是细节不变深谈。李家后代多年后曾有到当地公干的,就听到不少年长的村民传说当年检察官的公正严明。李教授和弟子谈到这些,只是轻描淡写地数语带过。深受他一贯认真态度影响的弟子们事后翻阅有关资料,得出的结论是老师说的更为可信。
李家的命运与国运息息相连,加上李教授的父亲一贯厌恶官场腐败,不愿逢迎拍马,坚守旧文人节操,因此在一般法官位置上频繁调动,始终得不到进一步升迁。曾有上峰许诺,如果他承诺加入国民党,就可以得到升官的机会,但遭到他严词拒绝。家中人口众多,李教授是家中老小,有三个兄长和六个姐姐,单靠父亲薪金维持生活,到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日伪时期,父亲丧失职业,只好做私人律师,收入微薄,生活非常困难,艰难中好在有出生书香门弟的母亲辛苦操劳,勉强维持日常生活。儿女们只能刻苦学习,以考取全公费供应食宿的公立大学为动力和梦想。
李教授的性格有点像父亲,刚正、内敛、自制、好学、独立思考、不喜交往。他极少向外人说起家事,然而在接受采访时几次说起母亲,谈到动情处不免潸然泪下。母亲出身书香门第,有文化,为人勤苦。一辈子相夫教子,言传身教地教育和激励子女刻苦学习、与人为善,为这个大家庭在当时的严酷环境中生存做出巨大贡献。李教授至今记得父亲花大价钱买了一套《二十四史》,视为心肝宝贝藏之于高阁,除了自己不时翻阅研读,就只准夫人定期检查、翻晒,任何其他人不得擅动。每当李教授的母亲在长梯上颤颤巍巍地艰难挪动小脚,爬上高阁一本一本地搬下整套书,仔细检查、翻晒后又一本一本地放回原处,整个过程不许任何人碰一下书,子女们也只有在一旁心惊胆颤地看的份。此情此景深深刻在儿时的李教授脑海里,视书如命的观念也同时深入他的内心,影响了他一辈子。
1932年7岁的他开始在天津市秀山小学上学,1938年到1944年在天津市耀华学校中学毕业。他的少年时代正处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的民族危亡时期,小学时期的班主任刘老师和体育课董老师都是由东北流亡到天津的进步青年,他们的言传身教对他的影响至深,成为他日后参加地下党组织的思想萌芽。李教授至今清楚地记得当时刘老师每逢讲到日寇占领沈阳烧杀掳劫的场面都泪流满面、悲痛欲绝的激愤情景,也清楚地回忆起董老师带领他们一干童子军每日早晚出操,大家列队齐步向前口中高喊:“打到日寇,复兴中华!”的壮烈激昂场景。爱国、救国的思想种子就这样埋在他的心底。
父母亲经常教育子女“把做人放在第一位”,必须要做一个正直清白的读书人,一位真正有作为的、有文化的、有学识的书香世家传人。有件事让李教授记忆犹新:由于他在整个家族中排行第十,父母亲平时就称呼他“老十”。有一次母亲非常郑重其事又亲切地告诉他:口里叫你老十,心里是在叫你“老实”啊,这才是叫你老十的本意。母亲当时的严肃又亲切的表情,令李教授刻骨铭心,回忆起来至今历历在目。父母亲鼓励子女学医,因为“学医最好,不低头求人,又能医病自保命,自谋生活”!李教授幼年曾患缺钙确被某位庸医误诊,哥哥多年患疟疾也被误诊导致多年严重贫血,多病缠身。他也曾亲自看到舅家表姐患了怪病瘫痪在床,看到一位姨表兄当面斥责动手扯打患“疯病”的母亲,感到强烈反感和困惑。他非常喜好心理学和文史类课程,希望自己成为一位学者,中学时代就学习朱光潜先生的变态心理学,激发了特别深厚的学医兴趣和强烈的考入医学院的愿望。
功夫不负有心人。1944李教授考入北京大学医学院医疗系,直至1950年毕业。熟悉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这是一段跨越民族危亡、历经国家前途迷茫、最终走向社会主义新中国的风云动荡的年代。李教授在刻苦学习医学知识以实现自己梦想的同时,也积极参加了关乎国家命运的社会活动,并逐渐成长为一名信仰坚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1946年,21岁的李教授在北京地下党组织的教育和领导下,参加了一系列的爱国学生运动。他与同班同学顾方舟(著名病毒学家,协和医科大学原校长)李天霖(著名医学统计学家)、高天祥(著名电镜专家)等四人共同发起和组织了进步学生社团——“点滴壁报社”和“长庚社”,并于1947年参加了中共地下外围组织“民进”,1949年初参加了中国共产党。
很难想象性格内向、不爱交往的李教授在当时国民党统治区是两个进步社团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使人不得不感叹革命洪流能让人迸发出极大热情和勇气。他回忆在“长庚社”时,集组织者和编剧于一身,长庚社鼎盛时曾多达三十余人,人才济济。活报剧“凯旋”曾在北京高校盛极一时。由于演出任务紧急,大都是在接受上级明确任务之后,当晚突击一夜完成戏剧“角本”,随即排演演出。他们为针砭时局、揭发蒋介石推行立宪召开“国大”的丑剧,连夜编演了活报剧“国大与行宪”,在北京街头、广场、北京大学农学院广场等地突击演出,盛况动人;他们还编写了反映一位青年觉悟后参加革命的短剧“前夜”,曾在国会街大礼堂演出;还编写演出了“济世活人”等简短话剧。与此同时,他还发起组织了进步学生壁报“点滴”社团,担任主办人之一和撰稿人。
当时同为地下党员的我国著名精神病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渔村教授曾说,那时候参加革命的进步学生和地下党员,不仅社会活动能力强,学习能力也强,真正是“又红又专”,以至于国民党特务甄别谁是共产党员时,把成绩优秀和社会活跃当做两个主要标准。1948年李教授23岁时被选为北京大学学生自治会理事会理事兼秘书,同年开始做非住院的实习医师,1949年作为北医第一附属医院神经精神科实习医师,由此开始走上神经精神科的医生道路。选择精神科做为终身职业,与他幼年的一件事情和大学期间的一个人有密切关系。
据他回忆,幼年时曾跟随母亲造访一位当官的亲戚,正当这个亲戚不那么情愿地和他们见面时,有人报称市长来了,亲戚立即撇下他们去迎接市长,却不料亲戚的母亲疯疯癫癫地出现了。这位亲戚由大窘而大怒地打骂、推搡自己的母亲,这件事情的影子一直跟随他到大学期间,遇到我国精神病学的奠基人许英魁教授。
许英魁教授早年留学德国,归国后在北京协和医院任职。1942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协和医院被日本侵略者强行关闭,许英魁教授就到北京大学附属医院任职,担任神经精神科主任。他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学者型的临床医生,专业知识渊博,为人温文尔雅,有独特的教学思想,倡导临床医生要具有较好的思维能力。在他的影响下,李教授最后选择走上临床精神病学的专业道路,决心实现作一位学者型临床精神病学家和临床医生的梦想。从此艰苦努力地一干近七十年。
二、性格与命运
1950年,在如火如荼的6年医学院生涯之后,李从培进入北京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担任住院医师,同时担任助教,正式开始了他的精神科职业。解放初期的北京大学附属医院的精神科除了许英魁等国内顶级专家,又陆续吸纳了一批优秀才俊。他们当中有的留学欧美和日本,有的享有中国精神科“八大主治医师”之誉,个个才华横溢,锋芒毕露。李丛培在他们当中无论资质和资历都不突出。多年后李教授与弟子闲谈时感慨地说:“论聪明我比不了他们,但是我更加认真、刻苦、努力,也更加谦虚、谨慎”。这就是他的性格,性格往往决定命运。
1952年,北京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建立了独立的精神病学教研组和临床精神科,27岁的李从培被任命为教研组副主任,并在以后十年中通过刻苦努力和谦虚谨慎,成长为临床精神科主治医师、科副主任。他在35岁时承担了一项重要的工作——“神经衰弱快速综合治疗新方法”的研究和临床应用,取得了优秀成果。1965年他40岁时,调任新建的北京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精神科副主任和北京医学院精神病学教研究组副主任、讲师。
“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69年,44岁时他“下放”支援边疆,调到甘肃省精神病院(天水精神病院)任副院长、副主任医师。直到1980年55岁时才调回北京医学院,任北京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在甘肃的11年里,艰苦的环境没有磨灭他的理想和对事业的追求。在那里他看到了许多在大城市里看不到的病例,积累了更扎实地临床经验,也对中国精神卫生服务状况和自己的专业发展有了更深入地思考。在那里他依然刻苦努力,谦虚谨慎。和他一起下放的一位同事多年后回忆说:“那时的政治环境使得大家都不愿多说话。有的人闷着就无事可做,李大夫却是闷头看书。论刻苦和认真,谁都比不上他。”
刚正不阿又谦虚谨慎,正气浩然又世事洞明,谁都不会怀疑这是一个杰出的司法精神病学家的优良禀赋。李教授的司法精神病学实践开始于上世纪60-70年年代的那个动乱时期,即便是在那样的政治环境里,他也一直坚守自己的信仰和底线。在几十年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生涯中, 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引诱,他始终保持自己的信仰和处事原则。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出于个人利益和目的,采取各种形式进行非法的说情,给予暗示或某种诱惑或施加某种压力方式,盼望他放弃原则,都被他坚决顶回去。有一次,一位相互熟悉的外地同道受人之托,携带巨款千里迢迢来京造访,希望他“网开一面”做出对受托人有利的鉴定结论,结果被他毫不客气地当面拒绝,并不顾情面地对熟人进行开导教育。“文革”动乱期间,来自政治方面的压力时有发生,在复杂的工作环境和政治环境中保持公正清白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李教授却做到了。数十年如一日地公正廉明,在旧社会当法官的父亲因此而生活得异常艰难,而李教授却受到社会、司法界、医学界知情人的广泛赞许,还受到司法部门高级领导的当面表扬,曾一时传为美谈。他在70 多岁的高龄时,仍带领年轻人冒着酷暑寻访案件知情人,顶着寒风深入到监狱进行调查和检查,他的认真求实的态度不仅为办案人员所敬服,也感动了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这些只是他几十年一贯工作态度的一个缩影。他对每一份鉴定意见书都认真修改审阅,使得鉴定意见正确率高,经得起司法机关的审查和时间的考验。他也因其杰出的临床工作和司法精神病学领域的贡献,获得多项荣誉,担任学界多项重要社会职务。如1987年获得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部、教育工会和高教局评选为1987年市教书育人工作中先进工作者,同年获得北医大教学优秀个人奖,同年任北京市医学分会,精神科学会第一届副主任委员,同年被刑事大辞书编委会聘为该书编委和司法精神病学撰稿人。1988年被中国青少年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聘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89年获得北医大先进个人称号。1990年被选为第二届常务理事,并被聘为高校心理咨询研究会主任委员,同年北医大颁发北医大教学优秀个人奖。1993年被全国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聘任主任委员。2007年被首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评为2006年首都健康卫士,同年被北京市人事局卫生局评为北京市卫生系统先进个人。
三、桃李不言
司法精神病学是法学和精神病学的交叉学科。优秀的司法精神病鉴定人必须有深厚的精神病临床基础,这是业内公认的道理。李从培教授的突出成就也同时体现在临床和司法精神病学两个方面。他一辈子从来没有离开临床一线,具有极其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深厚的精神病学理论基础。国内精神病学界公认的权威参考书《精神病学》中临床基础最重要部分——精神疾病症状学和临床诊断思路,都是由李教授编著的。他的临床诊断严谨细致,一直是公认的疑难病例诊断专家。1994年他退休之后,立即被单位返聘为疑难病例多专家会诊的主持专家。
李教授在科研和教育园地辛勤耕耘、硕果累累。他至今培养研究生和司法精神病专项研修生20 多名,上世纪80-90年代期间,为适应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的快速发展,他举办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和全国性会议、讲习班、研讨会80多场次,主持了一系列在国内外领先的重大科研项目,如中国少年犯罪原因的综合性系列研究,精神分裂症鉴定案例的特点和责任能力判定,急性醉酒状态的临床和司法鉴定评价, 杀人抑郁障碍的系列研究,性变态的临床和病因探讨,癔病附体状态的综合研究等。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李丛培教授为中国司法精神病学的奠基、建立、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在我国司法精神病学开创之初的上世纪80年代,他就开始别编写司法精神病专著或相关章节。如1984年他开始在国内权威法学专著中担任有关章节的撰编;1988主编并出版高等学校教材《司法精神病学》。1990年在杨春洗、高铭暄、马克昌、余叔通主编的刑事法学大辞书中担任司法精神病(468页到609页)的编者;1992年主编大型司法精神病学专著《司法精神病学》;2000年著作并出版《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实践与理论》专著。这些著作总结了他几十年鉴定实践经验和国外理论研究成果,在国内司法精神病学界产生了较大影响。
李教授自己也常说,自己一辈子就做两件事:当精神病医生,做精神病鉴定。早在上世纪50年代末期,30多岁的李从培就承担了一项精神神经病防治重点项目,即大学生神经衰弱的防治。当时北京医学院神经衰弱防治组与多个科技、教学医疗单位成立协作组,在开展大学生神经衰弱防治研究的同时,承担任务开展和创立了学生、钢铁工人、部队干部的“神经衰弱快速综合治疗新方法”,治疗了多批患者。这种方法疗程只有短短二周,却能取得全部好转的疗效,其中明显好转以上疗效占80-90%。每批可同时治疗20-30人,而且疗效巩固,复发率低。这一疗法的主要思路是基于患者对本症存在认知误差,存在不良的情绪,心理治疗重点放在把疾病知识交给病人,纠正歪曲认识,改变既往单纯依靠服药的被动状态,鼓励患者有了正确认识即主动参与多种有利于心身健康的各种活动、措施,有认识就立刻行动,知行合一,贵在行动,以增强患者自身的调整身心活动和控制能力,提高自身康复水平,并努力营造一种适宜于健康发展的新的学习和生活样式,达到一种积极向上的心身和心理状态。这种方法是心身整体观的一种体现,又是知行结合、贵在执行、重在行动的理念的体现,具有独特的疗效和是实用价值,并且当时国内还没有类似理论研究以及实践应用的报道。这种方法与当今精神病学最流行的心理治疗方法之一即“认知-行为治疗”的核心理论和操作程序是完全吻合的。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李教授主持的北京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司法精神病教研室在开展教学和研究的同时,也承担了北京和全国各地的司法精神病鉴定任务。他被北京市司法系统和市政府推选为北京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副主委员(主任为专职行政干部),同时被聘为中国法医学会司法精神病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经常承担全国司法精神病学重大和疑难案例的复查和鉴定任务。在此后10多年时间内,他亲自带领鉴定人员跑遍祖国各地,南到海南北到哈尔滨,各处奔波执行和完成任务。在这段时期里,他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实践中作出了杰出贡献,成为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的重要奠基人。
在我国司法精神病初创时期,李教授认识到建立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深感国内临床精神病学的发展已落后英国、美国水平至少20年,发达国家早已建立精神病学的新分支专业——司法精神病学。李教授感到必须为酝酿建立中国司法精神病学作充分准备。1982年他有机会到世界卫生组织、奥地利、英国做访问学者,做业务交流。在半年时间里,他如饥似渴地学习、思考,用最大的热情和精力了解、掌握国外司法精神病学发展动向和当前现状问题,与世界卫生组织(WHO)精神卫生处高级官员、专家,英国圣乔治医院教授、主任医师,监狱长医官、少年犯罪犯、管教人员、专家进行广泛交流。回国后他即利用神经精神学会司法精神病学组负责人和中国法医学会司法精神病学专业委员会首任主任委员的身份,积极呼吁尽快建立我国司法精神病学。他身体力行,利用到全国各地参加司法精神病疑难案例鉴定和学术会议的机会,有意识地号召各地专家、精神病院长与自己共同谋划筹建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组织机构。他不遗余力、毫无保留地给予各地技术帮助,组织培训班、讲习班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和培训。1986年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司法精神病学成立,以及1987年召开的全国第一次司法精神病学首次学术讨论会上,统计全国司法鉴定案例已达到一万例,标志者我国司法精神病学这一新的分支学科的成立。
李教授对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的基本理论和工作方法的贡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工作与思维方法的框架结构的贡献。根据他多年的理论钻研和实际临床经验总结,明确提出司法精神病学基本理论和指导原则、工作原则。特别是对司法精神病学的中心任务的性质、特点、重大问题,如何理解和认识本专业的交叉学科的特点,指出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法定能力的判定必须依照医学标准和法学标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他的宝贵的经验精华部分是提出了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指导原则:(a)可接受性原则,即鉴定工作必须严格地按照法律规定法序程序履行任务;(b)依照法律规定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以口诀形式予以表述为:“让调查先行,让证据说话,有一份证据,只讲一分话”。(c)公正性原则:这是他从事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40多年中一贯坚持,并博得广泛声誉的原则。粗略估计他正式主持的鉴定案例有2000余件,这不包括一些应司法机构的邀请参加的国内外疑难、重大案例,以及接受全国各省市司法鉴定单位邀请参与顾问的重大或疑难鉴定案例。(d)合理论证原则,即鉴定医师必须具有正确的思想认识和保持科学的思维和工作方法,鉴定结论严谨合理的逻辑推理,经得起事实和时间的验证。
2、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人必须了解和掌握“三情”。他认为,鉴定人在实施鉴定之前以及鉴定中,应当充分掌握案情、被鉴定人的病情、被鉴定人的个人情况即“人情”。
3、提出司法精神病学必须尊重和遵从的专业特点,即一个中心(司法鉴定的中心任务)两个基础(法学基础,临床精神病学基础)。鉴定人必须具有丰富的临床精神病实践经验,有足够深厚的临床经验积累,具备良好的临床检查和实际操作能力,并明确提出鉴定人必须至少有五年临床精神科实践经验资格才能承担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任务。
4、提出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方法论。(a)提出疾病症状学诊断和疾病分类学诊断分二步走纵横十字交叉的临床诊断思维方法。(b)提出责任能力判定的精神疾病与危害行为的整体功能关联度方法,简称整体功能关联度判定责任能力方法。强调在判定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时,要有整体观念,由整体的人到整体的病的状态予以考察,然后把被鉴定人的整体状态与其特定案件的危害行为联系起来考虑,其中的关键在于正确认识和把握整体精神功能状态与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他根据鉴定实践划分了四种关联度模式: 整体关联度、部分关联度、间接关联度、特殊关联度。对不同模式案例加以综合判断,从而对医-法关系进行评价并做出鉴定结论。他提出判断责任能力的三个环节:首先确定疾病的临床诊断,其次判明违法行为与精神疾病之间的关联度,最后确定责任能力受损程度从而判定责任能力的等级水平。这一理论对国内精神科临床和司法精神病学都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
四、守护终生——李从培教授自叙
精神病人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对象。走上精神科之路,我理解我的服务对象,我深切地理解精神疾病是不同于躯体疾病,我们服务对象不同于一般的正常人。精神疾病中许多严重的患者“理智”能力失常,病人丧失本人辨认和控制本人行为的能力,可以出现伤害别人,也包括伤害别人的行为。对待此类病人必须要有一种超越社会世俗、误解或者其他成见、偏见,甚至歧视精神病的世俗观念,例如把精神病人看作是神秘不可理解的、甚至让人厌恶和恐惧的“怪物”。精神卫生从业人员,临床精神科医生和护士应当了解和理解现代人类社会历史文化和现代精神病学的先进科学研究成果,把科学理念落实为精神卫生服务之中。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同情和关爱,是全体精神科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精神病人的家园需要我们的守护,维护他们的利益、解除他们的痛苦,是我们的职责;攻克精神病学难关是我们的信念和理想。
我认为,精神科临床业务工作要履行“三满意”原则。这三个满意又有初级的和高级的两个层次。初级三满意,指的是精神卫生工作人员都应当履行的最低标准,即依据专业人员人人须知的心理学治疗原则(最基本的是支持性心理治疗)。由于精神疾病患者经常有明显的精神挫折,即“心理创伤”,需要医护人员给予心理支持来应付精神压力。患者中有不少人的人格不够成熟,需要医护人员的支持和帮助,以增强他们应付现实困难的能力,这就是长期的保护性治疗的最基本任务。支持性心理治疗应当在精神病院中得以广泛普遍的开展,全体医护人员身体力行,共同施行。所谓“三满意”,具体所指为要让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对临床诊断过程满意,对他们的治疗过程与生活安排满意,对他们的治疗有关的康复、疗养的整套安排满意。这“三满意”能够保证和体现支持性心理治疗普遍实施所体现的成果,对于精神病人是有益的。但是由于不少病人丧失对疾病的批判能力,常出现缺乏理智的行为,仅仅达到上述三满意是不够的。高级的“三满意”在于依据本专业科学理念,保证患者得以接受基于对本病的科学认识和理解而得到进一步的系统治疗与社会功能康复。高级的、更提升一步的“三满意”就在于按照科学精神较好地安排和真正做好临床诊断、治疗和康复各项任务工作,这是本专业医生、护士、工作人员的理想目标,也是我们应当并可以实现的梦想。
做到初级的“三满意”也是不容易的,要求我们必须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不怕艰苦,不怕麻烦,真诚而耐心地对待病人。我讲一个自己亲身经历的实例。这是一位中年的强迫型人格障碍患者,专业人士都知道此型患者一贯性格是过分疑虑,顾虑多端,虽明知其担心、害怕、疑虑重重都是过分的或者没有必要的,但很难自己予以控制和摆脱。这位患者为人本分、正直,工作勤奋努力,工作优异出色,是一位成熟的、领导器重的中年骨干。我给他看了好些年的病,对他作了很大努力,耐心解释病因、病情,反复教给他如何保持有节奏和有规律的工作和生活,对各种防治手段也都作了详尽解释和说明。他虽然充分了解,但此种不健全人格特征极端强固,一般难于改变。一次他来门诊,我照例认真给他看病,对他提出的各种问题予以充分反复的说明,直到很晚才下班。到了电车站准备乘车时,才发现这位患者又默默地跟在我身后也登上了站台。在我登上了电车,看见他也奋力地追赶过来,在售票员将要关上电车大门时,他大声喊叫等一等,要上车,奋力从等候乘车的人群中硬挤上了车,挤到我的面前继续追问那些已反复对他解释、说明过的“难题”。售票员和乘客们都很不理解,他们纷纷议论:“病人也不能这样玩命吧!”我赶紧替病人解释。当时病人神情异样,仍旧不停地问我同样的问题,乞求医生再加以说明。我反复告诉他如何安排生活,如何克服乱想。病人仍一路问询没完没了,弄得车上乘客不胜其扰。一位乘客说:“得了,得了!这里不是医院,惹人烦”。有位乘客甚至说:“干脆把他轰下车吧!”我又替病人解释说:“他是痛苦的,真的难以控制自己。我是医生可以证明。”一直经过四站,我该下车了,患者也跟着我下了车。他一再表示谢谢大夫,说你已经尽了心意,我非常感谢,我一定下最大决心坚持自我锻炼,尝试在日常生活中安排紧张有律的节奏活动,一定尊重你的意见“坚持少想多做,不顾及效果”。坚持如此锻炼自己的性格,用坚强意志锻炼磨练自己,一步步克服性格弱点,也配合用药。他这么说了,也这样做了,持之以恒。一年后,他真的取得了不少效果,获得宝贵的经验,他自然是付出了人们难以想象的心血和努力。他是一位很有抱负和理想的有技术工人,经过几年努力,他的强迫性疑虑症表现已逐渐缓解,不再构成对生活和工作的明显影响。他为人肯钻研学习,工作刻苦能干,又有较强工作能力,是技艺高超的出色技工。由于素质好,工作又做出优异成绩,他荣获了工厂劳动模范称号,后来被任命为该厂的副厂长。每到逢年过节他都会与爱人一同到医院找我,表示感谢。
在我从业六十多年的经历中,亲历过不可胜数的涉及我与病人之间良好医患关系的事例,现在举出使我感动不忘的三件事例。他们都是我在门诊或病房治疗过的患者,他们在出院之后和我再无联系。但是他们的家属比如父母亲、妻子等,却在每年春节期间专门打电话或者亲自登门拜访我,向我祝贺春节愉快,问候我的身体健康。每年虽仅有一次,但是年年如此,数十年从不间断,使我感动异常,也引起了我的反复、深入的思考。这三件事都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第一位患者是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的一位中年男性,是一位事业有成的科学家,但是由于和实验室主任的在专业问题上发生了矛盾冲突。该患者当时被诊断患有重性精神病,但不被人理解,遭到误解,心理承受了极大压力和痛苦,病情明显加重。由于和科室主任的矛盾长期不能解决,结果引发一场法律诉讼。我当时承担此案的精神病学司法鉴定任务,作了深入调研和详细的检查,作出明确的诊断:被鉴定人属于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明确地判定为无行为能力,这样就纠正了对他的误判,司法部门经过审查对鉴定结论予以采纳,案件最终得到公正解决,患者也恢复了名誉,纠正了对他的错误处罚,单位妥当地为他安排了工作岗位,某科室主任也作了自我批评,并向患者赔礼道歉,两人重归于好。患者经过治疗病情痊愈,最终回到原来工作岗位,并与曾经发生矛盾纠纷的科室主任成为相互信赖的同事,共同为专业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此后每年春节,胡某及其爱人都打电话向我问好,延续至今,年年如此已30余年之久。
第二位患者是一位十七岁的精神分裂症女患者,她的父亲是一位高级工程师,母亲是一位贤惠善良、工作能力很强的知识妇女。他们时常到医院探视女儿的病,由于接触较多,我为他们尽量提供有关疾病诊治的信息和资料,多方面帮助联系会诊治疗。经过不少努力和帮助,使他们充分了解到女儿的病况,对于难以彻底治愈的预后估计,他们也表示理解。1969年我响应支援边疆号召,被调往甘肃天水精神病院工作。临行前我站在开往甘肃的火车站台上等候登车,患者的父母带着他们的小女儿亲自到火车站台上送我。1980年我调回原单位工作后,我刚刚到门诊候诊室坐定,一位鬓须皆白的老者跌跌撞撞地来到我的跟前,大声地喊道:“啊!李大夫!你终于回来了!我终于等到你回来了!你身体好么?”我良久才认出他是阔别十一年之久的那个患者的父亲。此时他的聪明智慧的夫人很不幸已因病去世。
第三位患者是一位中年的女科学专家,她的丈夫早逝,儿子又犯了重罪被判处死刑。她极端痛苦,因而罹患严重的神经症。她的儿媳离婚后再嫁,仍对患者心存怨恨和不满,经常借故对她予以干扰,并把患者幼小的孙子放在她家由她代养。孙儿性格孤僻古怪,具有不少不良行为,经常偷窃、说谎。我在治疗中除为她尽心治疗外,还主动地提醒她必须重视和抓紧及早安排孙儿的特殊教养措施,并协助她落实,督促她务必认真执行。经过几年的共同努力,患者孙儿的状况得到极大改善,人变得规矩、懂事,知道学习和努力,老师同学众口一致地认为他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患者一直感谢我对她的及早提醒,因为早作预防和干预从而挽救了孩子。每到春节她都亲自到我家拜年,表示衷心的谢意。
以上三件事,让我感奋不已。我体会到病人及其家属们的深情厚意,也感到这是我作为一个临床精神科医生,在处理医患关系中的成功经验,就是我坚持“三满意”原则的结果,也是我履行“三满意”原则得到的患者及其亲属的充分理解和回应。以下我进一步阐述自己对上述三件事的深入思考和体会:
我认为,每位临床精神科医生都必须熟练地掌握心理治疗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并应当尽个人的最大可能不断地深入钻研。心理治疗的良好效果建立在良好的医患关系之上,具有良好的医患关系基础,才可能进一步深化医患关系。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主体应当在医生这一方面。根据咨询心理学的多年研究,判明心理(咨询)治疗的基本特质(首要因素),就是所谓的通情(empathy)。它是一种医疗理念,也是一种技能(技巧)和方法,指的是医生要具有体验病人内心世界的能力,即医生要深入病人内心去体验病人的思想感情,把自己的通情传达、影响病人并取得反馈。我认为临床精神科医生必须不断锻炼学习和逐步熟悉和理解通情的含义,每位临床精神科医生都应当熟悉地把握与应用之,因为它做为心理治疗的一项最基本的基础技能,是精神科临床工作不可或缺的,其重要价值怎么讲都不为过。高层次心理治疗指的就是通情,准确的通情要求医生要尊重、真诚、温暖、关怀患者。医生首先要为精神病人创造一个尊重、真诚、温暖、关怀的心理治疗氛围,在此种气氛之下才使病人感到轻松自由自在,在此种境遇下病人才能尽情地把郁积在内心中的非适应性的感受、痛苦吐露出来。
新一届政府提出中国梦的理念,我感到是非常恰当和必要的。每个人都应当有梦想,这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精神病人和他们的家属的梦想,就是战胜疾病、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继续为社会做出贡献。不少病人比如我举出的三个例子中的两个科学家,病魔妨碍了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精神科医生的梦想就是帮助他们战胜疾病,帮助他们预防疾病。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应当成为他们的梦想家园的守护者。我的一生,就是在努力做这样的守护者。
附:李丛培教授简要年谱
1925年1月10日出生于天津
1923年7岁开始在天津市秀山小学,于1937年又就读于天津市志达小学,直到1938年小学毕业。
1938年到1944年天津市耀华学校中学毕业。
1944年到1950年北京大学医学院医疗系学生,六年制于1950年毕业。
1946年(21岁)在北京地下党组织领导教育下,参加了一系列北京爱国学生运动与进步同学李天霖、高天祥、顾方舟四人在一起发起和组织进步学生社团:“点滴壁报社”和“长庚社”。共同作为发起人和组织者、负责人。
1947年(22岁)参加中国共产党北医地下党外围组织民主进步青年联合会(“民进”)。1949年初参加共产党。
1948年(23岁)被选为北京大学学生自治会理事会理事兼秘书。
1948年、1949年作为北医第一附属医院神经精神科实习医师。
1950年(25岁)北医医疗系毕业,被分配和任命为北医第一附属医院神经精神科住院医师,同时有关教研组助教。
1952年(27岁)北医第一附属医院建立独立的精神病学教研组,任教研组副主任,和独立的临床精神科被任命为副主任、主治医师。
1958年(33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定的医药卫生技术革命先锋称号,并荣获奖章。
1959年(34岁)被评为文教卫生先进工作者。
1965年(40岁)任北京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精神科副主任和北京医学院精神病学教研究组副主任、讲师。
1969年(44岁)到1980年(55岁)由于支援边疆调离到甘肃省精神病院任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1980年(55岁)调回原单位,任北京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兼司法精神病学研究室主任。
1982年(57岁)以中国精神卫生专家学者身份访问了瑞士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奥地利和英国伦敦,与外国专家学者作学术交流,并参加伦敦市的圣乔治医院教授主任的查房和学术讨论会,并专门访问了英国监狱和英国少年犯罪者的管教单位,和管理人员和专家进行了参观,对有关专题作了讨论和一定的研究,前后为期半年。
1983年(58岁)被评职称为副教授。
1985年(60岁)被评职称位教授和主任医师
1985年(61岁)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成立,被推举为司法精神病学专业委员会首任主任委员。
1987年(62岁)北京医科大学聘任为北医大精神卫生研究所教授、主任医师。中国人民大学聘任法律系兼职教授,刑事法大辞书编辑委员会聘任为刑事法大辞书编委和司法精神病学撰稿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聘请为法医技术顾问。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病学会成立司法精神病学组,神经精神科学会理事长任组长,李从培被任命为副组长。被北京医科大学中共北医党委评为教书育人工作中先进工作者。
1987-1989年,卫生部成立咨询委员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组,被任命为小组组长;北京市成立北京市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委员会,被任命为副主任。1989年(64岁)北京医科大学评为先进个人。
1990年(65岁)和1992年(67岁)北医大精神卫生研究所连续评为先进个人,同时获得北医大教学优秀个人奖。同年受聘为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北京高校心理咨询研究会主任委员。
1991年(66岁)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
2006年(80岁)被北京市卫生局,首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评为2006年度获得“首都健康卫士”光荣称号,并获授荣誉奖章。
2007年北京市人事局、卫生局评为2006年度卫生系统先进。
2014年4月荣获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杰出精神科医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