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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2023年管理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7 09: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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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做好2023年管理岗位聘任工作,根据医学部《关于做好2023国家通用岗位管理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北医(2023)人字第02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做如下安排:

一、管理岗位聘任工作原则

(一)坚持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首要要求,凡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估不合格或出现问题者,科室不得推荐。

  (二)以人才队伍建设为依据,优化各类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三)公平、公正,择优竞聘。各类岗位的聘任应严格依照医学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符合岗位聘任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在岗工作业绩,达到岗位的合理调整与适度流动。

  (四)近3年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或初次就业“不确定档次”者,方可申请聘任高一级管理岗位。

(五)至20239月1日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方可提出申请。

二、管理岗位聘任工作要求

(一)聘任管理职员的范围:指已纳入职员制的人员。

  (二)一至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按国家干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

  (三)四级以下职员岗位聘任按医学部岗位聘任条件执行,不符合聘任条件者,不得申请。

(四)五、六级职员岗位聘任程序按照医学部要求进行,相关材料报医学部备案。

三、管理岗位聘任工作安排

(一)10月7日人事处布置管理岗位聘任工作。

(二)10月8日至10月17日拟申报人员提交材料,党委思想政治审查。

1)申请晋升五、六级岗位人员,应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结合本职工作的研究成果及其他业绩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及《北京大学管理岗位聘用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贴照片),申请人职务任职时间截止于20233月31日

2)申请晋升七级及以下岗位人员,填写《管理岗位聘任意见流转单》。

(三)10月18日至10月24日人事处于行政楼下公示符合要求人员名单。

(四)10月30日前人事处分别组织管理岗位聘用小组评审会,五六级岗位民主测评。

(五)10月31日拟聘任人员名单提交院长会审议。

(六)11月初聘任结果报送医学部审议。

 

 

人事处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1、《北京大学管理岗位推荐聘任审批表》-五六级岗位填写

附件1-北京大学管理岗位推荐聘任审批表-五六级岗位填写.doc

2、《管理岗位聘任意见流转单》-七级及以下岗位填写

附件2-管理岗位聘任意见流转单-七级及以下岗位填写.doc

3、四级及以下职员岗位聘任条件

四级以下职员岗位聘任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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