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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介绍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以下简称新星计划)是由市财政经费支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组织实施的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旨在选拔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骨干,以项目为依托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和管理能力,培养造就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科技带头人和科技管理专家,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战略性青年科技后备人才。
该计划自1993年开始启动以来,已资助22批人才,培养青年科技人才1930人,是我国人才培养体系中“寿命”最长的政府引导计划。我院岳伟华教授于2009年入选该计划。
新星计划的培养期为3年,分A、B两类进行资助。
A类:为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或是正在主持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培养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资助培养经费主要用于学习培训、国内外交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
B类:培养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综合能力和科研水平。为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提供启动性研究经费及培养经费。申报B类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
归国两年内的海外留学人员(2012年5月后归国)。
此外,新星计划的申报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当年的1月1日,年龄未满35周岁;
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者;
具有较好外语口语交流能力;
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但是,已经入选下列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中组部“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新星计划的申报以及管理程序如下:首先申报人填写《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书》,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后,择优推荐,报送市科委;然后市科委有关部门按申报条件择优选拔。经初审、专家评审,提出拟入选新星计划的人员名单,报市科委主任办公会审定后,市科委与新星计划入选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签订《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合同书》。入选A类的人员,在项目依托单位备案;入选B类的人员在主管部门备案。
为确保项目开展的顺利有效,入选人员需自主选择一名具有较高水平的导师,同时,市科委为其配一名资深的指导顾问。新星计划资助的科研项目管理须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