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入学考核细则
一、考核基本要求
1. 凡是符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公布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在通过资格初审后可以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
2. 考核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英语水平成绩证明等原件,通过查验后参加考核。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业务综合能力考核:
1. 笔试科目:专业理论、专业英语。
2. 面试内容:面试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其中不少于3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综合面试考核小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报告时间为15分钟,专家提问、考生答辩15分钟。考生以PPT形式报告自己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英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每位面试专家根据面试表的各项评分指标对考生进行无记名评分。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二)考核成绩评定办法
1.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专业理论与专业英语各计总分为100分,以50%进行加权。
2.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 学院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法(百分制),医学部综合素质测试和学院复试的权重分别为10%和90%,60分为及格。
三、录取
北京大学医学部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经考核后各学院按照本学院的“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中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各学院的拟录取名单须报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并在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公示。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北京大学分配名额录取。
拟录取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提交本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对于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学院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四、调剂
(一)院内调剂:院内专业方向之间调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专业方向相关性及第一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调剂的形式进行。
(二)医学部院间调剂参照医学部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材料邮寄信息
考生将申请材料在2019年12月6日前寄或送交至我院教育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银河6163线路检测行政楼210,邮编:100191,收件人:张老师,电话:62723747(邮寄请使用顺丰,并注明北医申请考核制)。
六、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