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2022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卫生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科室:
自2022年起,医学部不再统一组织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外语和专业考试,医院不再组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专业考试。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考试,改为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1、具体通知参考中国卫生人才网《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https://www.21wecan.com/rcpj/qgwszyjszgks/zytz/202112/t20211216_10175.html,网上预报名部分。网上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
2、注意事项:
1)申报表信息需与所提交相关证书信息一致;
2)个人在选择考试专业时,原则上应当与现工作岗位一致,方可用来申请晋升本专业技术职务;如参加与本岗位工作不符的专业考试,须经科室领导同意,但不能用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附件3、附件4);
3)申报表中“报考信息”一栏“现有技术资格”及“取得时间”,有全国卫生专业技术相关资格证的人员,按照资格证信息填写;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相关资格证的人员,按照医学部聘任的中初级职称信息及时间填写;
4)申报表中“工作情况”一栏,单位所属为“中央”,单位性质为“医疗卫生”,从事本专业年限原则上以在六院工作年限为准,调入人员如填写来院前工作年限,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5)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应当由科室提供在本岗位工作满两年证明(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材料初审
1、时间:2021年12月28-29日
2、地点:护理人员由护理部进行初审
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医务处进行初审
3、初审材料:
1)考试申报表;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硕士、博士提交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3)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无资格证的老师由人事处统一开具相关证明;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执业证原件、复印件(指的是报考医师中级或护理中初级的人员);
6)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1);
8)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应当由科室提供在本岗位工作满两年证明(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9)报名汇总表(附件2),只提交电子版。
4、注意事项:
1)经护理部、医务处初审通过的人员,视为同意报考相关科目的考试;
2)确实无法纳入考试目录的专业(附件4),由医务处、护理部汇总后提交人事处,由院内单独组织相关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材料复审及现场确认
1、时间:2021年12月29-31日
2、复审由人事处负责,现场确认由人事处及相关职能处室统一进行
(四)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通过后,请个人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状态。
(五)缴费
请根据通知要求按时缴纳考试费用,具体通知参考中国卫生人才网《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https://www.21wecan.com/rcpj/qgwszyjszgks/zytz/202112/t20211216_10175.html。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原医学部外语、专业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依然有效;
2、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不代表可以直接获得相应职称,仍需按照医学部职称条例参加晋升;
3、未参加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相应资格证的人员,由人事处统一开具相关证明;
4、关于考试的其他相关安排,参考《关于北京地区2022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5)。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1、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报名汇总表
3、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5、关于北京地区2022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5:关于北京地区2022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