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银河6163线路检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复试名单
复试比例按统考录取规模的≧120%确定,复试名单附后。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 综合能力测试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是医学部复试的重要环节,未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达到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未进入复试名单且有意参加医学部后续组织的院间调剂的考生也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未参加者不具有医学部院间调剂资格。综合能力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上午,地点为北京大学医学部逸夫教学楼,具体安排详见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动态版块后续通知。
2. 学院复试
复试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全体考生报到 | 3月26日(周日)8:00 | 北大六院海淀院区科研楼三楼英魁厅 |
全体考生笔试 (专业理论和专业英语) | 3月26日(周日)8:30-11:30 | 北大六院海淀院区科研楼三楼英魁厅 |
学术型考生面试 | 3月26日(周日)12:30候考 | 北大六院海淀院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
专业学位考生面试 | 3月27日(周一)8:00候考 | 北大六院海淀院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
三、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提交如下材料: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已在北京大学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注册的考生访问网站,进入【网上报名】模块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尚未在北大研招网注册考生即日起可按以下步骤完成注册(已注册考生无须重复注册):第一步账户注册:访问北大研招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账号;第二步信息关联:注册完毕后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填写本人身份证号(18位)和中国研招网报名号(9位)后点击保存。完成注册绑定操作的考生,登录后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不能通过系统下载打印的考生,下载附件中的空白表格(附件1)后填写。
(2)个人陈述。可于附件中下载模板(附件2)。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或在学证明)。
(5)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6)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
(7)英语水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四、六级成绩单等)
(8)个人简历
(9)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操作技能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发表论著、参与课题、申请专利、撰写专著、学术会议报告等)、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10)获奖材料证明
(11)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12)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及时向招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1)-(8)为必须项,(9)-(12)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请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后形成一个pdf文档,并以报考方向+姓名命名(如: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张三),于3月22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银河6163线路检测教育处邮箱(bdlyjyc@126.com),邮件主题为报考方向+姓名。3月26日学院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上纸版材料。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要求及内容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全程参加复试各环节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笔试:包含专业英语和专业理论考试,由教育处统一组织
2.复试专家组面试内容及要求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1)个人汇报PPT(3分钟),含个人简历、科研经历、专业认识、愿景规划等。
(2)外语测试(听力和口语):
考生朗读一段英文短文后随即口译成中文。复试专家就短文内容或专业相关知识、日常用语与考生进行对话。
(3)专业能力测试:
学术型考生侧重考察掌握科研基础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以及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等。专业学位考生侧重考察从事精神科临床理论、技能、思维与素养。
(4)综合素质考查
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复试原则与办法
1.院内调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第一轮复试形成拟录取意见后,教育处向考生公布院内缺额情况。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不低于120%,原则上不超200%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我院教育处统一组织院内调剂。
(2)无意向参加院内调剂的考生需上交放弃院内调剂机会的书面材料,本人亲笔签名,留存教育处备案。
(3)专业学位可向学术学位调剂,学术学位不能向专业学位调剂。
2.医学部院间调剂及外校调剂参照医学部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银河6163线路检测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2723747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2337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2802338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准。
链接:《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https://yjsy.bjmu.edu.cn/zslq/zsdt/223287.htm
附件2.北京大学医学部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doc